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<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-商务服务专项(对外投资合作事项)申报指南>的通知》(东商务〔2023〕6号)的规定,经审核,现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商务服务专项-对外投资合作事项)366391元到相关单位(详见附件)。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,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。如有疑问,可致电21668361咨询。
特此通知
附件: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商务服务专项-对外投资合作事项)汇总表
东莞市商务局
2023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