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新办展会,是指在我市未曾举办类似主题、能填补我市展会项目空白和促进产业发展的展览会。要求其须在我市专业展馆(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、东莞国际会展中心、常平会展中心、虎门会展中心)举办,展览规模达到5000平方米或以上。
(2)成长型展会,是指在我市再次举办、展览面积至少增长1000平方米(与上一届相比)的展览会,且要求其上一届展览面积须在5000平方以上(含5000平方米)。
(3)重点品牌展会,是指根据《东莞市重点品牌展会认定办法》(东府办〔2016〕113号)的规定,由市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