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凤岗镇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

核心提示: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除有明确期限规定外,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》(东府办函〔2023〕385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动租金、用能、融资成本下降,提升服务企业效能,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,制定以下工作措施。

一、更大力度降低租金成本

(一)加大租金减免力度。开展镇、村两级联合减租行动,镇属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,倡导村(居)所属集体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。(责任单位:镇农林水务局、镇资产经营公司、镇经济发展总公司、各村(居)、工业园区)

(二)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,严厉打击二手房东违法违规行为。凤岗镇制定厂房租金最高限价为25元/ m²(特殊定制厂房除外),镇属物业原则上租金不上涨,带动全镇厂房租金单价整体下降。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加价收费行为,对虚增用水用电量、提高水电价格、擅自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,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处。禁止擅自提高公摊面积比例,单栋产业用房分割出租时,各出租单元租赁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。(责任单位: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、镇房地产管理所、镇农林水务局、镇供电服务中心,镇经济发展总公司、各村(居)、工业园区)

二、持续缓解用能成本压力

(一)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。配合市有关部门,对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(“两高”企业除外),按照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最高补贴350万元。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。(责任单位:镇经济发展局、镇财政分局、镇供电服务中心)

(二)降低企业用气成本。持续监测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变动,及时启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。在天然气气源购进成本变动基础上,通过企业优惠、协商让利等方式,推动2023年企业用气价格较2022年下半年下降不少于0.1元/立方米。(责任单位:镇经济发展局、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)

三、提升金融服务效能

(一)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利用“智链通”“绿链通”再贴现模式,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,提升莞企转贷资金使用效率,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。推动镇内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“总对总”合作,“见贷即保”批量化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%。(责任单位:镇经济发展局、镇内各银行机构)

四、提升服务企业效能

(一)优化“倍增计划”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。开展三季度“倍增计划”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调整,更加突出企业成长性,体现企业贡献度,让更多优质企业享受“倍增计划”试点企业扶持政策及服务。(责任单位:镇经济发展局)

(二)推动政策快速直达。精准推送、精准匹配惠企政策,实行“免申即享”。如需核查及提交证明材料等情况的,由各牵头部门在政策出台后两周内公布申报指南,简化政策兑现流程,尽快释放政策红利。

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除有明确期限规定外,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。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,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。政策实施期间,如国家、省、市出台新的规定,按国家、省、市规定执行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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